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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课题  
关于申报超声手术设备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课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23-03-23 访问次数:442 次

持续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超声手术设备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总体规划通过多学科交叉研究,利用自主研发或合作研发的实验平台,建立科学规范的检验方法,构建完备的标准化体系加速转化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新设备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课题现接受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技术部门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应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技术部门等正式员工,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学术道德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可直接申请,中级职称人员需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科技人员推荐。

(二)课题组应遵守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使用试行办法》、《开放课题暂行管理办法》及《成果标注管理规定》各项科研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务制度,信守合同。

(三)课题选题必须是课题指南规定的方向。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414日前寄交至重点实验室。

(二)开放课题将按《开放课题暂行管理办法》评审和公示。

三、课题管理

(一)课题资助金额为5-10万,申报方至少提供1:1配套资金。经费使用按照《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使用试行办法》执行。

(二)课题评审主要内容:一是研究团队的科研实力;二是课题实施的技术路线、关键技术和创新点;三是课题成果的预期目标;四是课题的经费预算。

(三)课题成果要求:满足课题指南考核指标。转化新工具/新方法、论文、验证报告、评估分析报告、专利等。

(四)开放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如专利、专著、论文、研究报告、信息资料、鉴定证书等,其知识产权为重点实验室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所有课题成果须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超声手术设备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武汉)开放课题(课题编号)资助”。研究成果如需组织鉴定或评审,由重点实验室负责办理,申报各类优秀成果奖可由双方单位联合进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婧

 电话:027-87179822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507

 邮编:430075

附件一.2023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二.2023年度开放课题申报书